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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声科急诊患者检查程序及流程

一、 门诊急诊患者超声检查程序

1.登记:患者持门诊医师开具的急诊超声检查申请单到收费处交费后,在超声科门诊登记台登记,分诊人员给予急诊号,开通急诊绿色通道,并告之检查前的注意事项及相应的准备工作。

2.检查:门诊超声检查室优先呼叫急诊患者,检查医师严格遵循查对制度及医嘱对患者进行详尽、细致的检查,疑难病例及时请上极医师共同会诊。危重患者检查时应由经治医生陪同,随到随查。

3.报告时限:患者检查结束后,检查医师及时准确书写、签发诊断报告,出具结果时间≤15分钟;如遇“危急值”情况,应电话报告临床医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诊治,并在超声科“危急值”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接诊情况。

4.报告发放:门诊急诊报告由患者或其家属在检查结束后取回。

二、 住院急诊患者超声检查程序

1.登记:住院急诊患者须经临床医师在超声检查申请单注明“急诊”,由勤务中心人员持申请单到超声科住院登记台预约登记,分诊人员给予急诊号,及时开通急诊绿色通道,并告之检查前的注意事项及相应的准备工作。

2.检查:住院超声检查室优先呼叫急诊患者,检查医师严格遵循查对制度及医嘱对患者进行详尽、细致的检查,疑难病例及时请上极医师共同会诊。危重患者应由经治医生陪同,随到随查。

3.报告时限:患者检查结束后,检查医师及时准确书写、签发诊断报告,出具结果时间≤15分钟;如遇“危急值”情况,应电话报告临床医生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诊治,并在超声科“危急值”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接诊情况。

4.报告回传:住院报告由PACS回传至临床医生工作站。

5.报告发放:住院急诊纸质报告由患者家属或勤务中心护工在检查结束后取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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