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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德医风

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行业作风建设责任状

为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,树立良好医院形象,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。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,各科室、各职能部门与主管院领导签订行业作风建设责任状。责任状内容包括:

   一、科室全部人员以病人为中心,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,语言文明,礼貌待人,耐心回答病人提问,杜绝服务忌语和态度生硬现象。党群、行政、后勤部门要树立为一线服务的思想,主动热情为一线服务。

二、各级医师对病人要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,不作重复和不必要的检查,不开与疾病无关的处方,不无故拖延手术,尽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。

三、实行医疗项目、常用药品的收费价格与结果明示,增强收费透明度,防止发生乱收费和搭车药、检查等问题。

四、全体人员不接收病人的“红包”、宴请和商家的药品回扣。科室不以任何名义、任何形式收取现金,不向患者及家属直接出售任何药品和器械。

  五、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护技术操作常规,各类人员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,急诊抢救及时到位,检查、检验结果及时报告,病人平均住院日达到或低于国家标准,病人在挂号、划价、收费、取药窗口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
  六、药房无伪劣、过期药品和保健品。

  七、午休时间实行连续门诊,节假日照常应诊,急诊24小时应诊。

  八、门诊设义务导医、咨询服务台、简易门诊、意见箱,为候诊病人免费供应开水,服务设施完好,医疗管理有序,就医环境整洁、安静、温馨。

   各科室、各部门职责与以上内容对应的项目为该科室、部门的责任状内容,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,根据情节,接受院方的通报批评、扣罚奖金、降低、解除职称待遇、停职待岗的处理;追究科主任、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,根据情节及影响,给予通报批评、扣罚奖金、解除职务的处理。

严格落实以上要求,表现突出,符合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实施办法》规定者,院方按规定予以奖励。

科室负责人签字: 院方代表(签字):

科室人员签字:

    

    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4年4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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